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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11-03-29
作者:
2011年 第9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和《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现批准元宝枫籽油和牡丹籽油作为新资源食品。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规定。
特此公告 。
附件: 元宝枫籽油新资源食品目录
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
附件
元宝枫籽油